(四)公开的程序和形式
1、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由总经理或有关领导根据企业各时期的情况提出,由办公室写出初稿,送厂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,征询有关部室、分厂意见后形成正式决策;
2、 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应提交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;
3、正式公布实施;
4、公布实施结果。
三、重大改革方案公开细则
(一)主管部门:改革项目部门负责,办公室协助。
(二)主管部门的责任:通过有效的适当途径,负责向职工公开企业重大改革方案,使职工了解本企业改革情况,收集意见和建议,对合理部分加以采纳。
(三)公开内容
1、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的目的和制定方案的依据;
2、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的基本内容;
3、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。
(四)公开的程序和形式
1、重大改革方案的讨论稿由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提出,提请法人代表审批,发送其他厂领导,有关部门和职工讨论,归纳意见后由主管部门负责修改;
2、正式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,提交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;
3、公布实施;
4、公布重大改革方案的实施结果。
四、承包租赁合同实施公开细则
(一)主管部门:办公室
(二)主管部门责任: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,做好企业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的公开。
(三)公开的内容
1、承包和租赁经营项目名称、项目范围:
2、承包和租赁经营方式和年限;
3、承包(租赁)单位名称、承包(租赁)价;
4、合同汇签情况;
5、合同执行情况。
(四)公开的程序和形式
由主管部门将方案提请主管领导核准后,提交法人代表、总经理或厂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,在有关范围内公布方案。
五、集体合同实施公开细则
(一)主管部门:厂工会
(二)主管部门的责任:通过有效途径,负责企业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公开工作,使职工了解集体合同的有关内容,接受职工代表的检查和监督。
(三)公开的内容
1、集体合同讨论稿;
2、集体合同的签订情况;
3、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。
(四)公开的程序和形式
1、集体合同讨论稿由厂工会发给职工代表讨论,收集意见并对讨论稿进行修改;
2、厂工会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提请主管领导批准后,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