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厂务公开制度

 

3、向全厂公布集体合同的有关内容。

六、企业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公开细则

(一)主管部门:财务部

(二)主管部门的责任:通过有效途径,负责向职工公开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决算情况,使职工了解企业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,并接受职工的监督。

(三)公开的内容

1、产量、产值、销售收入、劳动生产率;

2、成本支出;

3、企业资产和负债情况;

4、利润总额及税利情况;

5、工资、奖金、福利费的预算、开支情况;

6、重大基建项目的资金安排、执行情况;

7、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。

(四)程序和形式:

由财务部将财务预决算报告经法人代表或总经理审批后,在厂领导班子、中层干部会、职代会联席会上报告,进行审议。

七、物资采购公开细则

(一)主管部门:生产部、财务部。

(二)主管部门的责任:通过比价采购会议,对棉纱、机物料、办公用品、染化料等采购价格在比价会议内公开审定,防止出现采购的黑箱作业。

(三)公开的内容

1、货比三家的物资采购价格;

2、大额的物资采购情况;

3、物资供应产品和服务、质量反馈情况。

(四)公开的程序和形式

1、根据市场供应情况,适时召开采购比价会议,对采购的品种、质量、单价、供货单位进行筛选,坚持同价质优、同质价廉的原则;

2、反馈采购的原材物料的质量和服务情况,必要时在有关会议上通报。

八、工资分配公开实施细则

(一)主管部门:办公室

(二)主管部门的责任:通过有效途径,负责向职工公开工资(奖金)分配的政策依据、原则和标准,公布工资总额使用情况,接受职工的监督。

(三)公开的内容

1、工资分配方案;

2、工资分配情况;

3、工资总额使用情况。

(四)公开的程序和形式

1、工资、奖金分配方案由办公室提请总经理批准,提交厂领导班子和有关部室、车间讨论,由办公室收集意见对讨论稿进行修改。

2、工资、奖金分配方案由厂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定稿后,总经理审批公布实施。

九、评比先进工作公开细则

(一)主管部门:厂工会

(二)主管部门的责任:通过各种方式,让职工掌握评先的条件和程序,了解推荐、评定先进的情况。

(三)公开的内容

1、评先方案;

2、评先结果。

(四)公开的形式和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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