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业员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08-05-15
五、营业人员管理
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强透明度,不得带不透明的包装用品进入工作场所,否则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-10元,严禁任何人到商店代销物品或以物换物,任何人不得在学校进货时带货,更不能进价等拿货走,要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于10-20元罚款。凡雇请人员都服从管理,服从工作安排,严禁与管理人员吵闹或不服从安排。每出现一次扣当事人5-10元,营业员售货时要主动热情、耐心,不能发脾气,看脸色,要发现一次罚5-10元。
责任编辑:lgp7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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